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

咄咄逼人

愛一個人,就是為她/他安排所有的事?

所有自己認為對的事?不需徵求意見,不需了解對方心意?

咄咄逼人,將另一半逼至牆角,也是愛的表現?

一味覺得伴侶不諒解,不體貼,但自問自己做過什麼?

是為了伴侶好?拟或是為了自己好?

尊重是基本禮貌,學會尊重別人更是種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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