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

道歉啟事

為未經同意,就被我寫在部落格內的朋友們,致萬二分歉意

自己很在意朋友們的"說法"

所以盡量把有關的文章修改,或把照片刪除

可惜我寫了很多文章,恐怕無法一一修正

為我先前的魯莽行為道歉

如果我真的得罪了任何人,對不起

雪人生氣了嗎?

也許,因為這是公開的日記本

只是有時我忘情地把所有事都寫出來了

心情不是普通的壞,是非常壞

這些日子考驗真多,真得咬緊牙關了!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隐私,这也是写部落格的烦恼
一方面这里是宣泄情绪的健康管道
另一方面又害怕中伤了故事里头的主人翁
写些时候还真烦呢!

蠢女人 提到...

部落格就有這一層的煩惱!但愛寫的我怎能如此就放棄?發洩了就算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