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

就是討厭她

沒試過那麼討厭一個人

如果不是因為我夠兇,她也會踩入我的"安全區"

一個只愛投訴,但不愛貢獻的"高"女人

基於同住一屋簷下,所以大家會互相遷就

這位大姐,是最遲搬進來,但最"鬧事"的一個

她搬進來前一個月,家中不幸進賊

所以在她"入門"後,當時包租婆據實相告,這就開始了我們"快樂"的日子

一個月後,她聲稱家中再進賊,言之鑿鑿,天花板被移位,鐵門被破壞等

結果我去備案,在家等警察調查時

人家竟然說:我愛睡了,你別等了,警察不會來,因為你沒說家中東西不見

當警察到時:我重新確認她的口供,問說:你確定進賊?她則說:好像記錯了

這是導火線,我自此不信任她

她之後一堆可笑的動作:說家中有鬼,斤斤計較,只顧自己的行為,我立誓,她再"投報",我會讓她自行解決

如果不是屋友,如果不是"同鄉",我肯定讓她跟我保持三尺距離

少惹我為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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